青海师范大学机关党委
工作职责

青海师范大学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2023-04-23 机关党委 点击:[]

青海师范大学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在机关部门中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

2、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采取措施对机关党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关心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5、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6、讨论和决定机关建设重要事项。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支持各部门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任务在机关各部门的贯彻落实。

7、负责机关的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改进机关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机关效能,做好服务工作。

8、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9、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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